中國江蘇網12月26日訊(記者 袁濤)今天上午,省教育廳召開新聞通氣會,介紹並對外發佈《江蘇省省屬高校科研經費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。《辦法》明確省屬高校科研經費收支管理規定,明令“八個嚴禁”,並且要求各高校應逐步建立項目績效情況公示、項目信息公開以及違規使用科研經費行為公開制度,接受群眾監督。
  《辦法》共有八章,包括總則、職責與權限、預決算管理、收支管理、結轉和結餘經費管理、資產管理、績效考核與監督檢查、附則,共33項條文。《辦法》提出,完善科研經費支出審核制度、政府採購制度,做到“八個嚴禁”,即嚴禁以任何方式挪用、侵占、騙取科研經費。嚴禁編造虛假合同;嚴禁違規將科研經費轉撥、轉移到利益相關的單位或個人;嚴禁購買與科研項目無關的設備、材料;嚴禁虛構經濟業務套取科研經費;嚴禁在科研經費中報銷個人家庭消費支出;嚴禁虛列、偽造名單,虛報冒領科研勞務性費用;嚴禁開支與項目研究活動無關的宴請、非科研用房物業管理費、娛樂場所消費、旅游費用、福利費用、罰款、捐款、贊助及其他與科研項目無關的費用;嚴禁設立“小金庫”。
  據瞭解,江蘇省目前共有省屬高校68所,2012年科研項目經費開支約45億元。各省屬高校將在下一階段,根據《管理辦法》的具體細則制定相應具體懲處辦法。  (原標題:江蘇加強省屬高校科研經費管理 明令“八個嚴禁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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